根据《关于评定2017年新生助学金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助学金评选小组评定,拟报送以下个人至学校,参与新生助学金的审定,现予以公示。
1类助学金:(5人)
林静苗、李春凤、谭俐、宋鑫海、黎秀媚;
2类助学金:(7人)
王岚、金丽铃、冯丹丹、黄敏晶、梁梓静、陈舒敏、庄心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至12月21日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39322169
邮箱:979255854@qq.com
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