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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2

    一、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打开,以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3月27-28日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

    (1)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3)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4)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证书

    (5)公开发表译文译著或翻译成果采纳的官方证明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并请于8:20之前到达现场签到。

    (4)资格审查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1号楼203-5室。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3月25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包含考核时间、方式、内容、流程等)

    1. 考核时间:

    1)笔试:3月27日下午2:00-4:00

    考试内容与形式:英语笔译:汉英语篇翻译(英译汉与汉译英各1篇)

    日语笔译:汉日语篇翻译(日译汉与汉译日各1篇)

     2)面试:日语笔译:3月28日上午8:30-12:00(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英语笔译:3月28号下午2:00-5:00(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除自我介绍的英语(或日语)陈述,考生将抽取备用考题作答。

    2)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本部分在英(日)语笔试阶段考察,关注考生笔译功底和语篇翻译的综合能力。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外语考核融合在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考察考生外语阅读和转译、表达能力;面试考察考生外语口语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综合面试作答与考生材料研判。面试作答的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翻译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翻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结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参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同等学历加试信息,同等学力考生将于3月28日加试两门科目(每科总分100分):英语笔译方向加试“英汉互译”和“英语写作”,日语笔译方向加试“日汉互译”和“日语写作”。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2.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我院英语笔译和日语笔译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22897 左老师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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