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42号),经个人申请、班级扶助小组评议、年级扶助小组复核、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初审,省教育厅于近期下发了终审认定名单。根据学校资管中心通知要求,现需对之前已导入系统但在省认定划线外的部分同学进行补充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反映。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事实依据;匿名反映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19日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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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