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评定,拟报送以下个人至学校,参与国家奖学金的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6至9月28日
联系人:温展明
电话:39322169
邮箱:979255854@qq.com
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