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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人事处关于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9

    (备注:请我院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4月21日前把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

    单 位: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2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人选不少于8名。
         二、推荐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的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这次选派范围。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择优遴选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教师的表现、业绩等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2. 有关访问学者项目信息(包括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点击页面左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进行学校、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3. 各单位425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申请人员请于4月21日前致电师资科预报名。
         四、有关说明
         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访学人员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联系人:罗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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