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得出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9日29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93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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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