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近期开展了认定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扶助小组评议初审、年级扶助小组复核、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组终审,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反映。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事实依据;匿名反映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39322169
联系人:王老师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