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广工大校字〔2015〕21号)的文件规定和《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2015年换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满足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的老师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发短信给学院办公室林主任进行自愿报名登记;
2、2015年11月17日下午2:00在综合楼712召开民主推荐,请全院正高和副高职称的老师准时参加。
附:
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已获得副高或正高职称。其中,推荐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为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应具有副高或正高职称;
2. 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3. 关心学校(学部)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公认学术成果的全职在岗教师;
5. 原则上在退休前能任满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