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15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工大人字〔2015〕40号)和《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广工大人字〔2015〕39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考核小组、院属各单位成立评议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工大人字〔2015〕40号)文件精神,学院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部门工会负责人、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考核工作,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评议小组由院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3~7人,负责述职、评议及给出初步考核结果、推荐“双优”候选人名单等工作。经讨论、公示,学院考核小组及院属各单位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学院考核小组成员

    组 长: 刘伟

    副组长: 蒋澄生、林耀群

    成 员: 刘亚龙、张道振、石义清、林青华、王和玉、包志荣、黄广玲、陈国崇、王战平、丘振兴

    2、院属各单位评议小组成员

    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长:林冰花 组员:李高轩、廖洁倩、彭少棋、王荟荃

    英语系:组长:王和玉 组员:罗婷婷、赖小玉、任朝旺、王雯

    日语系:组长:包志荣 组员:林青华、郑重

    大英一部:组长:黄广玲 组员:刘思雯、尚康康、钟鸣、覃隆概、黄越、黄诞平

    大英二部:组长:陈国崇 组员:鄢红梅、郭小红、汪蓓、雷碧乐、徐慧芳、彭勇穗

    二、学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

    根据广工大人字〔2015〕40号文件的考核范围,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等进行评选推荐。各单位学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推荐比例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进行推荐,尾数由学院考核小组统一评选,考核等级按学校文件规定进行确定。

    (一)学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确定

    1、2012~2013学年度及2013~2014学年度确定考核为优秀等级的职工,本学年度不再推荐为考核优秀等级。

    2、有下列情况人员不能考核为优秀等级。

    (1)、由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其他大型会议以及回校报到等,无故缺席或因私请假2次及以上者;

    (2)在考核学年度曾发现责任事故、受过处分、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有旷工情况者;

    (3)迟到、早退5次以上、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者;

    (4)教师年度总工作量低于学院教师岗位本年度平均工作量者(工作量包含标准学时和科研积分换算的工作量);

    (5)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人员电子评议系统评议分数低于85分者。

    3、在符合1、2的基础上,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者可优先推荐。

    (二)学年度考核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的确定按学校广工大人字〔2015〕40号文件执行。

    (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优秀等次指标控制在全校参加考核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数的15%以内,尾数四舍五入。学院考核小组向学校推荐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优秀等次候选人1名,推荐前应征求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

    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

    根据广工大人字〔2015〕39号文件规定,“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推荐人选必须是2014~2015学年度考核等次拟定为优秀的人员,“优秀教师”按照本单位参加考核的教师岗位人数(不含由学校进行考核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3 %确定推荐名额,“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参加考核的非教师岗位人数(不含由学校进行考核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 %确定推荐名额。各系、部、中心、室评议小组在全院范围内推荐4名校“优秀教师”(其中推荐本单位人员不能超过2人)及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学院考核小组统一评选。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双优”人选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完成拟定考核等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原则上被拟定为优秀考核等次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即为“双优”推荐人选。

    四、 时间安排

    1. 9月10号成立学院考评小组及各系、部、室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时间为3天。

    2.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系、部、室组织教工述职、评议,并按附表分配名额推荐校考核优秀人选,同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4名学校优秀教师(其中推荐本单位人员不能超过2人)及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9月15日至9月25日,对行政人员进行电子评议)。

    3. 9月26日至10月9日,拟定等次、推荐“双优”人选、并进行公示。

    4. 10月12日前各单位将所有人员的《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登记表》、《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登记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9月15日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510006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