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励性业绩金分配办法(暂行)》,经学院业绩金工作小组核算,现将2012~2014学年学院教师业绩金结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课酬标准:助教52元/标准学时,讲师65元/标准学时,副教授78元/标准学时,教授91元/标准学时。
2. 2012~2014学年课酬结余部分发放办法:根据每位教师教学课酬的实际结余数额进行发放,超过3000元的,考虑到避税问题,将分期发放,从4月份开始,在本学期内发放完毕。
3. 在2014-2015学年课酬结算之前,4月份的教学酬金仍按以前的课酬标准预发。
请各位老师留意个人业绩金账户入账情况。
外国语学院
201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