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关于“2012学年旭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小组按照旭晟优秀学生奖学金、旭晟自强不息奖学金和旭晟创新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附后)集体评议,决定报送以下学生至学校予以审核和评选(见下表)。
现将报送学校评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13年3月22日-24日三天,若对下列学生取得资格有异议或发现有不实之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异议受理电话:39322169。
附: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理想信念正确,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身体健康。
1.“广东工业大学旭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同级本专业的前16%以内;
(2)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相应等次机构的奖励;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广东工业大学旭晟自强不息奖学金”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积极进取,在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2)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同级本专业的前25%以内;
(3)热心公益事业,向他人及社会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3.“广东工业大学旭晟创新奖学金”评定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勇于钻研和探索,在学术、科研、发明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学生即可申请: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增刊除外)上发表论文或作品;
(2)在国内外或省(部)级学术性论文比赛或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3)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其论文被收录或作大会发言;
(4)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发明创作,并获得专利。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