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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申报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5

    英语系、日语系:

    为提升外国语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2012年暂不实施)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培训,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该项目今年暂不实施)

    学院今年将审核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左右,待学校批准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之后,从设立项目中按评审排序依次推荐,其余的设立为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2~3名学生组成,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能超过1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4、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含中职)以上职称,原则上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

    5、各系须按学院要求组织好学生申请立项工作。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申报。

    三、项目实施

    1、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实施和结题工作。

    2、项目启动后,项目组每学期末须向学院提交《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学院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3、课题研究尽量与毕业论文对接,即研究成果可拓展成毕业论文。

    四、项目经费

    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经费,对院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每项500元予以资助。经过学院遴选推荐由学校批准设立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不再享受学院资助。

    五、其他事项

    1、学院教务室向学生公布从专业教师征集的项目课题,学生选择课题,自组研究小组,并联系指导教师接受指导,填写《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各项目主持人于5月25日前将《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上报学院教务室,由学院统一审核材料、组织评审。

    3、联系老师:于静;联系电话:39322183。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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