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3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年级扶助小组评议、学校复审材料,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名单公示于附件《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结果》。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反映。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事实依据;匿名反映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20)39322185
联系人:蔡老师
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