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6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年级扶助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初步认定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并在院内予以公示。
2023级本科生(1名):
王智婷
2024级本科生(3名):
黄旺丽 黄淑婷 唐佳
2025级本科生(3名):
许坤秀 丘祉怡 唐晓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教一203-1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0-3932 2185
广东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