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14号成立学院考评小组及各系、部、室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时间为3天。
2. 10月15日至10月20日,学院草拟并审核通过《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实施细则》。
3.10月21日至10月27日,各系、部、室组织教工述职、评议,并按单位人数的15%推荐为考核优秀人选,同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4名学校优秀教师(其中推荐本单位人员不能超过2人)及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10月18日至10月28日,对行政人员进行电子评议)。
3. 10月28日至11月8日,拟定等次、推荐“双优”人选、并进行公示。
4. 11月9日前各单位将所有人员的《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登记表》、《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登记表》交至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