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经教师个人申报,系所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同意推荐以下21名教师申报学校2014-2015学年度教学优秀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4名:包志荣、黄广玲、彭勇穗、张莹
二等奖17名:王和玉、潘晓军、陈国崇、郭小红、王雪梅、郭心民、林莎萍、杨燕荣、刘思雯、黄越、潘敏芳、曲哲、卓莉、廖顺珠、陈小明、陈少敏、彭素贞
公示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8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书面反映到学院办公室,不接受匿名投诉。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39322187
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学优秀奖评选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工作,学院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对本学院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做出补充规定,办法如下:
1. 总体原则是尽量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教学确实优秀,积极参与学院教学教研改革、为学院和系部分任务和忧愁的老师能够评上优秀;仿照学院有关考核年度考核的评选办法,教学优秀奖的评选两年不连桩;
2. 对于本年度中任何一个学期,大英教师只担任一个班、英、日语系教师专业外语任课量未达到系部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教师、以及长期病假或其它原因所导致的未满工作量的情况,不予评选;
3. 对于该学年度工作量未达到系部教师平均工作量的教师,不予考虑教学优秀奖一、二等奖的评选;
4. 对于该学年度所担任的工作量中,二分之一以上属于辅修、重修、选修工作量的教师,不予考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5. 对于本学年度,在各校区上课由于教学态度、行为等原因被任课学院的学生投诉的教师(该名单由学院和教务处统一掌握),情况属实,不予考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6. 参评教学一等奖的教师,需有参与院内或校内与教学相关的校内服务记录;需积极配合学院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学院安排的任务不能参评教学优秀一等奖的评选;
7. 出席学院组织考勤活动,缺席达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
8. 本补充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