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寒假即将到来,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月7日至2月16日
二、注册时间:2月17日和2月18日
1.注册需本人带学生证亲自到综合楼611签到注册,不得替代注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按时注册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2.新生军训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2日,2月19日教官进校,因此原则上不能推迟赴校。
3.请向相应的年级辅导员请假。下学期由于人员变动,辅导员分工调整如下
08级、11级辅导员:杜清15011950836,690836
09级、10级辅导员:申素艳,15918851896,85171272
三、注意事项:
1.在寒假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习、实践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坚决反对参加各种形式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2.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请到车站购票乘车,勿乘无牌无证车辆)。3.注意消防安全。同学们要增强消防意识,离校之前,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严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头脑冷静,按照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3.要注意旅游安全。同学们要严格遵守旅游景点的提示和要求,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到未开发的区域游玩、探险。
4.注意防盗防骗:留在学校和外出勤工助学、旅游的同学们,要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严防被抢被盗。不要轻信别人的宣传,以免误入传销、邪教或非法招工陷阱。
5.留校学生要认真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酗酒滋事、留宿外人、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自觉维护和保持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要注意各方面安全,有事及时拨打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39322110。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须及时与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联系。
6.各班心理联络员、班团支书下学期开学要提前1-2日返校,并协助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心理指导老师关注班级同学开学时的心理状态,做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7.放假期间如果遇到心理方面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取得联系或者拨打心理咨询中心值班电话15011927858。
希望同学们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杜绝交通、消防、用电、食物中毒、被盗被骗、旅游等各个方面事故的发生,渡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祝同学们新年进步,新春愉快!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1月6日